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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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项目
收费标准
批准机关及文件
执行日期
项目管理权限
标准批准级次
收费对象
收费性质
备注
企
事
农
居
外
人民法院诉讼收费
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冀法[1989]15号
1989
离婚案件
城市
50元/件
农村(含市辖县)
40元/件
边远穷山区
30元/件
因第三者插足、虐待遗弃而离婚的案件
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
大中城市
100元/件
县级市辖区和农村
80元/件
虽属农村但疑难、复杂和影响较大的案件
其他非财产案件
一般
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
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
行政案件
治安行政案件
20元/件
专利行政案件
300元/件
其他行政案件
劳动争议案件
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
最高人民法院法(司)发[1989]14号
1989.9.1
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
不另收费
财产总额超过一万元的
超过部分按1%交纳
财产案件
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交纳
不满一千元的
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
争议额的4%
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
争议额的3%
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
争议额的2%
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
争议额的1.5%
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
争议额的1%
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
争议额的0.5%
破产案件
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,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
申请执行案件
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
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
0.50%
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
0.10%
申请诉讼保全措施
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
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
1%
超过十万元的部分
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的代码证书费
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发改价格[2003]82号
2003.5.1
证书工本费
正本
10元/份
副本
8元/份
技术服务费
90元/家
IC卡工本费
40元/卡
锅炉压力容器监督、检验收费
见原文
河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[1998]第297号
1999.1.1
计量检定收费
河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[2003]第4号
2003.1.1
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务费
30元/人.科
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
3元/证
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
计算机软件资格与水平证书
8元/证
注册土木工程师(岩土)和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
10元/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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